●江苏苏州市教育局局长 鲍寅初 江苏省苏州市在1992年率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教育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齐心协力,由点到面,由乡镇到县(市和区)到全市,朝着教育现代化目标迈进。1998年率先普及高中段教育和15年教育,2004年普及高等教育,2007年下辖五市七区全部通过了省级县(市和区)教育现代化水平评估,标志着我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当前,苏州教育的重中之重就是按照国家及省的部署,根据苏州的实际,科学谋划未来12年教育改革与发展。 一、坚持解放思想,明确发展目标。 坚持解放思想是我市在新的历史时期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以国际国内教育发展先进水平为参照,科学定位发展目标的根本保证。未来12年,我市教育的发展目标分两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2009—2012年,由教育基本现代化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本世纪初水平。0-3岁婴幼儿受教育率达40%以上,4-6岁幼儿教育入园率,小学、初中入学率、巩固率,残障儿童入学率保持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99.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职前培训率达到90%以上,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参与率达到70%以上,老年教育普及率达30%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教育综合实力位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前列。 第二阶段:2013—2020年,由教育现代化到高水平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同期水平。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结合更加紧密;高等教育全面参与城市国际竞争和创新体系;教育供给服务能力、人才支持能力、知识贡献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建立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为特点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以学习型城市为标志的终身教育体系。 二、坚持统筹兼顾,实现科学发展。 我们要着眼于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全局,加强对教育规律的把握,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一是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的中心任务,以完善制度科学、特色鲜明、权利平等、机会公平的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为重点,统筹解决“城市人口,农村人口,流动人口”的教育问题,基本消除“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择校比例显著下降,教育均衡水平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到2012年,基本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到2020年,全面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 二是统筹教育体系,持续发展。教育的率先发展、加快发展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好眼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的关系,继续推进各类教育体系的战略性调整,实现规模、布局、结构、效益和质量的统一。大力完善0-6岁幼托协同发展的学前教育体系。大力完善优质均衡的基础教育体系。大力完善支撑我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大职教体系。大力完善层次清晰、发展协调的区域高等教育体系。大力发展成人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进一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三是统筹教育开放,特色发展。扩大教育开放,必须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全面提高开放型教育水平。进一步面向世界,以培养高素质、国际化人才为核心,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到2020年,建成5所以上国际学校,建成200所聘请外教资格的学校,建成50个中外合作项目,建成20个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建成1-2个海外教师培训基地。70%的学校与国外学校建立友好关系,90%以上的英语老师参加过英语国家专门培训。基本建成网络时代学习型城市和数字化终身教育体系。 三、坚持以人为本,丰富发展内涵。 教育系统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将“人本”这一核心理念落实到教育工作的每一个层面、每一个环节,使教育活动始终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一是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大力完善学校教育各个环节互为联动、各个学段纵向衔接,学校、家庭、社会横向沟通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要使德育工作增强贴近性,为创新人才成长引领方向;要构建更加科学的课程教学体系,为学生成长夯实知识和智慧的根基;要坚持“健康第一”的思想观念,全面提升学生耐力、力量、柔韧性等体能素质水平;要加强以艺术教育为核心的美育,提高学生的艺术素质和审美能力,开发学生的智力和创新能力;要完善适应不同个性特长学生自主发展和不断提高创新能力的评价体系,创造宽松和谐的教育环境。 二是教师为本,全面提升整体素养。要加强师德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体教职员工接受师德的再教育。要提升教师学历。到2012年,幼儿园、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60%、70%以上,初中、高中、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分别达到10%、20%、10%以上。要开展教师轮训。实行教师继续教育免费制度,推进学校校本研修制度建设,推进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要加强名师培养。启动“123”工程,到2020年,培养和引进10名教育名家,200名省特级教师,3000名苏州市级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要培养教育家型校长。选拔培养一批德才兼备、能力突出、潜心办学的校长,不断提高其领导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能力。 三是服务为本,全面提高教育品质。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多元化需求。到2020年,9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优质标准,100%的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校达到苏州市高水平现代化学校办学质量标准,100%的高中段学校成为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的优质化、特色化学校。积极推行“小班化”教育。进一步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快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积极推动职成教育为富民、促进就业和解决“三农”问题服务。进一步完善各类教育资助政策体系,设立专项资助资金,创新资助形式,让教育公平的阳光普照每一个孩子。 四、坚持改革创新,突破发展瓶颈。 未来12年,我市教育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突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上,下更大功夫。 一是推进优先发展制度创新。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若干决定》、《苏州市城乡教育一体化的若干规定》等文件,明确在教育投入、教育用地、项目审批、人才选聘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实现全市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2012年比2008年翻一番,2020年比2012年再翻一番;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年均增长10%,非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明显提高。优化教育投入结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继续实行教师收入10%稳定增长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基本持平。 二是推进教育管理体制创新。立足于自主创新型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省、市共建的高等教育发展机制,加大市政府对在苏高等教育规划和指导的力度。立足于构建现代化大职教格局,进一步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强化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的职能。立足于探索建立学校的公共治理结构,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积极推进和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立足于建立多方监督的制衡体系,进一步加大教育中介组织和机构培育力度,完善制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实现科学发展。 三是推进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苏州市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以独资、租赁、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重点发展民办幼儿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各类高等教育,明确举办者在建设征地、立项和减免建设配套费用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政策。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绩效评估,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投等政策,积极推进包括民工子弟学校在内的民办教育现代化建设,形成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 (原载《人民教育》2009年第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