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符合学校各部门运行规律。 按照学校的教育功能和特点,学校的管理一般可分为教务管理(教导处)、德育管理(德教处)、行政管理(办公室)、后勤管理(总务处)等和相关团体组织管理(如工会、妇联、团委、学生会等)。学校要以德育管理为首,教务管理为中心。在制订规范时,要在尊重学校整体运行规律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各自的规律和特点,体现主次和它们的内在联系。如教务管理,就要以质量管理为重点,以提高学生素质为目的,培养学生全面发展。要想提高教学质量,就必须遵循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如教学的目的、任务和内容受制于社会需要;教与学相互影响与作用;教学的效果取决于教学诸要素构成的合力;要适应学生身心发展的水平;传授知识要符合学生的认知特点等规律。这些是教学管理者设计出科学规范的教务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注重激励原则。 激励是指人在外部条件的刺激下出现的心理紧张状态。管理中的激励,是指管理者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刺激被管理者的需要,激发其动机,使其向所期望的目标前进的心理过程。激励主要有两种:一是精神激励;二是物质激励。激励具有两面性,即正面激励(如表扬、评模、奖金、提级等)和负面激励(如批评、处分、罚款、降级等)。 如果从学校管理规范对被管理者的要求和评价上划分,规范可以分为两类,即奖励性规范和惩罚性规范。但不论哪类规范,都应该充分尊重被管理者(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注重体现规范的激励作用。尤其是惩罚性的规范,虽然它可以对被管理者起到很好的约束作用,但在学校管理规范中应适当使用。并且在制订一些惩罚性规范时,要切实考虑到被管理者的感受和心理承受能力,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被管理者产生反感或抵触情绪,尽量减少或消除其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要尽可能地让被管理者认识到,我惩罚你,但我仍然尊重你,惩罚不是为了要收拾你,而是为了更好地激励你。事实上,要使管理规范科学、有效,就必须强调管理规范的“人性化”。坚持注重激励原则,充分体现了现代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三、目标明确原则。 目标,简单地说就是我们从事某项工作或完成某项任务想要达到的境地或标准。每一项规范的制订,都要明确“为什么要制订这个规范,制订这个规范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明确了目标,更有利于调动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学校的各项规范,要让有关的人员明确地认识到自己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应该做到什么程度。 学校的整体管理规范应该明确学校整体的发展目标,学校的各具体管理规范应该明确各部门的具体管理和发展目标,并且各部门的具体目标应该服从学校的整体目标。学校整体管理规范的目标明确,会对学校的整体发展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有利于增强全校师生的凝聚力。各部门管理规范的具体目标明确,有利于提高规范的可操作性,也有利于规范的充分有效落实。如制订“学生宿舍管理规范”时,应该有“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制订“学生校园文明规范”时,应该有“爱护校园花草树木,保护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制订“教师课堂常规”时,应该有“不迟到、不早退,无故不准中途离开课堂”等。 需要注意的是,目标明确是要求目标应具体、可执行、可操作,而不能模棱两可,但这并不意味着目标定得越高越好。学校各项规范的目标应符合学校各方面的实际情况,目标应是被管理者注意或经过努力能够做到和实现的,否则就可能形同虚设,失去了其实际意义。这就要求管理者要疏通各种信息渠道,认真了解和收集有关方面的各种信息和资料,并对它们进行认真的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制订出来的规范,目标才可能是科学的、合理的。 四、创新发展原则。 要使学校管理规范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就必须适应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要随着教育教学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当今社会的变化日新月异,学校的教育教学也随之会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作为学校的管理者,不仅要制订和运用规范对学校的各项事务进行管理,而且还应对管理规范本身进行管理。不可否认,任何一项管理规范制订出来,都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但是如果学校的教育教学出现了新情况,提出了新问题,原有的管理规范已经不适应新的教育教学要求了,这时仍维持原有的规范,而不对原有的规范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创新(修改、补充或废除),则这样的管理规范只会对目前和今后的教育教学产生负面影响,这是不利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的。因此,作为学校的管理者,要有创新意识,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学习和掌握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及时了解形势的发展和发现学校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相应地制订出符合学校发展实际的管理规范。 学校管理规范的创新重点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形式上的多样性。规范的展现形式不要过于单调、古板,要采取多样形式。有的可能需要较强的严肃性,如“师生集体会议规范”等。有的可能需要图文并茂,如“中学生文明礼貌规范”等。最好采用大家乐于接受、容易理解的规范形式,这样有利于促进人们去自觉地遵守规范。 2.内容上的预见性(前瞻性)。在学校管理的过程中,根据学校的发展方向,确定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管理者要善于根据各种现实情况作出一些预测,对学校可能发生的不良现象和问题,要明确应该采取的可行性措施和具体要求,并根据学校的发展进行相应的完善。 3.方法上的灵活性。一是制订规范的方法要灵活。要长期性和阶段性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形式和内容相结合等。二是落实规范的方法要灵活。要行政方法和经济方法相结合,制度管理和人文管理相结合,激励方法和惩罚方法相结合等。 五、协调互补原则。 学校的发展是一个整体,教学是学校发展的中心环节,但其他各个部门,如后勤、德教、图书馆、实验室等也是学校发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要使学校得到良性的可持续发展,学校的各个部门就应相互配合、协调互动、共同发展。因此,在制订学校管理规范时,应避免顾此失彼、搞单打一。要克服一些部门的管理规范缺失的现象,同时也要防止各部门在管理上相互冲突、相互抵消的现象发生。否则就可能造成各部门之间相互扯皮、相互推诿的不良后果。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尤其是一把手,要有学校发展的“一盘棋”思想,在安排制订学校的整体管理规范和各部门的管理规范时,都应充分考虑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使之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补充,这是学校和谐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 学校的各项管理规范应围绕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教学这个中心来制订,它们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应形成一个较完整的体系。其覆盖面要全,要让所有在校的人(管理者、教师、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工作的人员)和校内所有的工作、言行,都尽可能地找到规范的依据。学校的规范体系应该和学校的人员构成和工作结构相匹配。如按人员结构分类,学校的管理规范主要包括:领导规范、教师规范、工勤规范、学生规范等。这些规范应体现出对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的一些共性要求和具体的个性要求。要用合理的机制和形式,将每个具体部位的规范的“点”,连成每个部门规范的“线”,进而形成学校总体规范的“面”。 总之,科学、完善的管理规范是学校稳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而需坚持的一些基本原则则是其作用有效发挥的重要前提。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制订和运用管理规范不仅仅是要约束人,更不是要压制人,而是要发展人、成就人。只有科学地制订和运用管理规范,才能实现学校的规范化管理,而只有规范化地管理,学校才能达到和谐、有序和可持续的发展状态。 (作者单位: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原载《中国民族教育》2009年第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