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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亟待建立
2010-04-25  2010年04月25日  来源:人民教育

   我国正处在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校长不仅是现代社会重要的人力资源,更是开发和提供优质人力资源的前提与基本保障。《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提倡教育家办学”,“不断提高领导学校发展与改革的能力”。我国中小学校长已达到62.3万名,如果加上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校长,其总数超过100万。作为当今世界教育规模最大、教育人口最多的中国基础教育,当然离不开高素质校长队伍的支撑。

  而令人遗憾的是,在这样一支庞大的校长队伍的专业发展上,迄今尚没有较为完善、统一的专业标准。因此,研制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使具备优秀资质或创新能力的校长能脱颖而出,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教育视野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敬业精神和专业水平、甘为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作贡献的专家型校长,就成为当务之急。

  校长专业标准研究背景

  专业标准是职业发展的标志和尺度,也是衡量职业是否发展成熟的重要指标之一。研究和建立校长专业标准,是校长专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校长专业发展的行动框架和现实路径,也是通向未来学校的目标与途径。通过制定校长专业标准,可以明确学校领导者的基本条件和素质能力,衡量校长职业所达到的专业阶段和个体专业发展程度,从而在职业角色、核心职责、领导能力等各方面为校长专业培训提供理论依据,实现教育领导理论创新。

  近年来,校长专业标准成为世界性的教育重点课题,美国、英国、新西兰、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我国香港地区都制定实施了校长专业标准。在这种国际大背景下,2008年初,上海师范大学现代校长研修中心(以下简称“校长研修中心”)经过积极筹划、精心设计,提出了“中国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研究”项目,随即成为教育部人事司批准立项的重点项目。2008720,上海师范大学召开了由11个省市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出席会议并宣布该重点项目正式启动。

  20089月以来,除了承担校长专业标准的国际比较研究外,校长研修中心在各地教育部门的支持下,有选择、分层次地抽取样本,到吉林、云南、广东和上海4省市对不同类型学校的校长进行深度访谈,同时召开学校领导、教师、中层干部、家长、社区人员、学生以及教育行政领导干部的座谈会,从不同视角探讨新时期我国校长应有的资质能力及专业标准。

  结合国际视野与本土需求,校长研修中心完成并提交了《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A框架(草案)》的研究报告,主要是从校长所面临的工作挑战和社会期望出发,明确校长工作的重要领域及相应的知识、态度和行为等内在专业结构,体现国家对优秀校长的基本要求,并为制定校长的资格、聘任、业务、培训、考核、晋升、薪酬、退休等规章制度提供最新国际比较研究成果,为校长专业发展提供目标愿景、行动框架和评价标准。

【字体:】【打印】【发表评论】【推荐{ 编辑:张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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