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全面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再次重申“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这就为我们正确理解“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积极推动中国基础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全面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正确理解和把握“以人为本”理念的科学内容,是当前基础教育理论与实践工作者的共同责任。本文试图说明作者对这一重要原则的粗浅认识,并说明这一核心理念对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深刻影响。 一、按照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的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这一论述,首先说明以人为本的理念强调“人”是目的。“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的都是目的性。即应该把人民和人视为一切经济和社会发展与改革活动的最终目的,应该从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角度,去规划实施和评价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改革行为。这是由党的根本宗旨和国家基本性质决定的原则,是不容动摇的也不容忽视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理念的核心要求。强调“本”是目的,就是强调人民(包括人)的利益是判断我们一切活动的价值标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既是一切改革与发展的出发点,也是一切改革与发展的归宿或结果。 其次,“以人为本”的原则,强调“人”是主体。胡锦涛同志要求我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说的正是这层意思。什么叫“主体”?最一般的解说,主体是思想或活动的承担者,就是说,谁在思想,谁在活动,谁就是主体。这里说的主体,是生物意义上的主体,每个人、所有的人民,当然都是生物意义的主体,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存在。但是,主体还有一层意思,即社会意义的主体,是具备主体意识和主体能力的人和人民。也就是说,作为社会意义上的主体,他不仅是一个生命存在,而且是一个知道自己从何处来,知道自己向何处去,并能努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到自己社会责任的人或人民,这个“人”是理性的存在,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生命的主人。是否坚信人民群众有能力作出正确选择,是否相信人民群众有能力“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有能力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否努力维护人民群众依法实行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都反映了我们对“以人为本”原则理解的深刻与全面的程度。因为如果我们一方面强调人民是主体,一方面又对人民群众的认识能力、选择能力有所怀疑,不注重有计划地“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的话,“以人为本”的理念,一切为了人民的原则,就有可能落空,我们的所作所为就会直接违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原则。特别是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关键阶段,在经济社会正面临转型的历史时期,不仅社会各个阶层都在面临利益调整和变动的考验,各种传统的观念和外来的观念也在碰撞、整合,各种体制机制和文化变迁更可能成为社会矛盾冲突的导火索。在这样的历史性的变迁时期,努力扩大人民民主,按十七大报告要求,“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无疑是极为必要可行的决策,是“以人为本”原则,特别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精神的重要表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原则的一贯要求和创新发展。 “以人为本”,还有第三层含义,即强调人的动力性或工具性。“发展依靠人民”,“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成为人力资源优势”等主张,都说明了只有依靠人民大众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才能最终实现人的目的性。《国际歌》中说,“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要靠中国的最广大人民大众的奋斗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要靠中国的最广大人民大众,靠海内外华人的共同努力来实现。没有人民大众的积极认同、主动参与,任何宏伟的计划或美好蓝图,也只能是空中楼阁、纸上谈兵。强调“以人为本”,就是要强调尊重并发挥人民的创造精神,就是要真心实意尊重人、相信人、依靠人,让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用自己的诚实劳动去服务社会,创造美好的新生活。强调“人”是动力,说人有工具性,似乎与“人是目的”的思想冲突。其实,我们所倡导的“为人民服务”精神、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产品交换、相互扶助的习惯,都是人的工具性表现。要反对的,是仅把自己当目的而把其他人视为工具的观念,是把人的目的性与动力性或工具性割裂开来的观念。总之,人是目的,人是主体,人是动力所在,这就是“以人为本”理念的核心所在,是“以人为本”原则三位一体、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仅仅强调其中一点两点,而不能全面理解其中的辩证统一关系,不能全面落实这一项要求,就会导致认识与工作中的失误,也会背离党中央倡导“以人为本”理念的宗旨和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