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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应如何收集证据
2009-09-23  2009年09月23日  来源:人民教育

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应如何收集证据

  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常会出现这样的纠纷:学生受伤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事情的经过到底怎样?究竟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要证明和解决这些问题,不能仅凭口说,关键是要拿证据来说话。受伤学生要获得学校赔偿,就要提供法律所要求的在校园受伤害的必要证据;而学校要减轻或免除责任,最有力和最可靠的方式也是要以证据否定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这就要求学校增强证据意识,在伤害事故发生后依法及时收集有关证据,从法律层面上为和解纠纷、减轻或免除责任奠定基础。那么,学校应从哪些方面自行收集证据?自行收集证据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一、学校应从哪些方面收集证据。

  学校对于证据的收集不能盲目,一定要有目的性,即围绕事件的主要事实进行。事件主要事实的构成要素包括责任主体、时间、地点、原因、主观过错、损害后果六大要素。学校要围绕这六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收集证据。

  1. 责任主体。学校要依法减轻或免除责任,首先要收集证据证明谁是真正的责任人。例如,学校向其他销售者采购食品而直接提供给学生,如果学校所购买的是合格厂家的、外观合格的产品,若发生了中毒事故,学校就不应是赔偿责任主体,因为对食品实际质量的判断已超出了学校应有的注意能力。真正的赔偿责任主体应是食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学校可以提供购买食品的购物发票等证据来协助学生向食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索赔。

  2. 时间。事故是发生在课堂上还是课间、是放学后还是放学前、是提前放学期间还是拖延放学期间等,对于认定学校和学生等相关各方的责任至关重要。

  此外,事故持续时间的长短对于认定责任也很重要。如当教师在课堂上背对学生时,学生突然扔出一支铅笔、一把小刀等而造成伤害。由于学生致害行为的快捷性,对此教师是根本无法预见并制止的。这种在课堂上瞬间发生的快捷性动作,只要没有明显地能够被任课教师发现的“前奏”,就不应让教师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学生的行为持续了较长的一段时间,教师应该发现却没有发现和制止,学校是不能免除责任的。

  3. 地点。事故是发生在校园内还是校外、是在操场上还是隐蔽的场所、是在一般的教室内还是实验室等,都直接影响着相关各方的责任认定。

  4. 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多情况下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属于“多因一果”,因此学校应有意识地收集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各方面原因的证据。

  5. 过错。学校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过错较小方面的证据。

  6. 损害后果。对此学校要慎重对待,必要时应申请法医鉴定。

  二、学校收集证据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一)要合法地收集证据。

  证据合法性的核心是指证据来源合法,即证据的收集方法、手段和程序要合法。如果证据是通过非法手段即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就不会被法庭采纳,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甚至还要受到法律制裁。

  (二)要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

  所谓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是指收集证据时要尽可能不带主观倾向,同时要全方位地收集证据。

  1. 收集证据要客观。伤害事故发生后,有的学校和教师为了摆脱责任,随意取舍,断章取义,甚至歪曲事实制造假证据以及指使、诱导学生作伪证。这样不仅无法达到维护自己和学校合法权益的目的,还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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