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崇德教授的职业幸福感 ● 本刊记者 朱哲 林崇德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师德标兵。发表学术论文与研究报告近200篇,出版学术专著16部,主编近4000万字的工具书和学术丛书,获省部级以上政府业务奖励24项。 2008年8月,一个闷热的早上,67岁的林崇德教授一如往日地来到学校。一进会议室,他便和教师们探讨起北师大心理学科建设的问题。参与会议的教师,大都曾是林教授的学生,现在有的任所长、有的是学科带头人。林教授以长者特有的慈祥、豁达的性格、洪亮的声音、幽默的言辞,让整个会议室不时传出阵阵笑声。 被众多弟子围绕的林教授,洋溢着一脸的幸福。作为教师,他的幸福源于他钟爱的事业,并几十年如一日地恒久保持着这种幸福感。 作为中国心理学界学术带头人的林教授,教过众多硕士生、博士生,还曾经教过最基层的中小学生;他不仅主持心理学领域的前沿课题,还注意将心理学领域的研究成果应用于基础教育。北京五中原校长吴昌顺曾钦佩地称赞说“林教授是我们中小学教师的知心朋友”。 教师节前夕,记者带着对他的敬佩之情,走访了这位德高望重的教授。对教师职业幸福感,林教授有着自己朴实而独特的看法。 幸福感与金钱无关 “心理学领域对幸福感的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心理学家把幸福感作为健康个性的指标之一。研究表明,绝大部分的人都拥有幸福感,最富有的人不是最幸福的人,最贫穷的人或弱势群体的幸福感也较低。幸福感是一种主观感受,是人类追求的最终目标,与金钱没有必然联系。” 上世纪八十年代,《宁波日报》报道了“三不教授”林崇德,报道中说,担任宁波市教委课题学术顾问的林崇德教授有“三不”:不要酬金,不住宾馆,不去旅游。林教授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对家乡怀有深厚的感情,多次义务回家乡指导、讲课。为表达对林教授的感谢,宁波市教委特意向他赠送一个镀金的孔雀开屏雕塑,上书:1997年宁波讲学,未收报酬,宁波市教委赠送留念。 “我反对动辄以金钱去衡量自己劳动的价值。”除去北师大的教学工作外,林教授还在26所高校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但全都是义务的,他默默地为这些学校的学科建设作着奉献。 仅在2007年,就有3所高校以当地政府专用款46万邀请他做特聘教授。对此,林教授说:“我感激这些学校的盛情和真情,但我不能做有偿高价兼职教授,我有义务帮助这些学校进行学科建设。但是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有限,何况我已是67岁的人了,我应该把自己的主要精力投入北师大心理学科的建设上去。这应当看作是党对我这个党员教授反腐倡廉师德的一个要求。” 作为研究生的导师,他从不接收在读研究生的任何礼品,甚至是一张卡片;作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的成员,他曾谢拒多位兄弟院校领导与同行相见的要求,也不收取他们获准硕、博士点后的谢礼;作为高级知识分子,他从1995年起就主动坚持上缴个人所得税;作为发展与教育心理研究所前任所长,在任期间他绝不参加所里的任何经济活动…… “由于心理学上的适应性定律起作用,金钱和物质上带来的幸福感往往不会持久,要增加这种幸福感,必须有超越金钱的远大目标。”而这个目标因人而异,对于林教授而言,教书育人,就是他终身为之奋斗的目标。 报考大学的23个志愿全部填写为“师范” 1960年5月,高考志愿填报期间,就读于上海市上海中学的林崇德,把报考大学的23个志愿全部填写为“师范”。从那时起,他决意做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不久,心遂所愿的林崇德,正式成为了北师大教育系心理学专业的首届学生。 2002年9月,北师大百年校庆,林崇德教授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如果人有来生,在我高中毕业时,我仍会把自己所有的高考志愿都填上‘师范’,毕业后仍当教师,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从高中毕业起,48年的青春与梦想,林教授实践了自己的宣言:培养超越自己、值得自己崇拜的学生。 大学毕业后,林崇德到北京的中小学任教,一干就是13年。1978年后,他调回母校北京师范大学担任心理学教师,主要任务是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1984年,他成为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位教育学博士,以后一直在北师大任教。无论是作为中小学教师,还是大学教授,无论是面对中小学生,还是硕士生、博士生,林崇德内心都“感到非常幸福,选择教师这个职业,终生无悔”。 幸福感与职业选择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一个人从内心认为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有价值、有兴趣,他会把工作做得更好,而且会从中找到很多乐趣,得到更多的快乐。 “教师是特殊的职业,是一种专业化的职业,它不仅关乎教师自身的未来发展,更对学生的未来具有长远而不可逆的影响。所以,需要建构坚实的职业认同。我认为,教师需要具有四种意识:1. 敬业意识,把教好书、育好人当成人生头等大事;2. 乐业意识,要从内心真正爱学生,见到学生就觉得乐,觉得喜欢;3. 职业规范意识,教师的言行要符合职业规范;4. 勤业意识,要勤奋努力地做好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