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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流动的花朵”沐浴阳光
2009-09-28  2009年09月28日  来源:人民教育

  让“流动的花朵”沐浴阳光

  ● 浙江省长兴县李家巷镇中心小学 张会富

  近几年,来我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越来越多,超出学生总数的1/3,有的班级农民工子女超过半数。这给学校管理带来了很大压力,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学校曾组织教师对全镇民工家庭作调查,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语言问题。我校农民工子女来自全国14个省份,方言各异。二是学习问题。农民工子女跟随父母到处流动,经常更换学校,学习系统性不强。三是习惯问题。农民工子女在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上都有一些问题。四是家庭教育问题。家长大多数忙于打工,忽视子女教育。五是家校联系问题。农民工子女居住分散,联系不便。六是心理问题。农民工子女大多数来自贫困地区,往往自卑、胆怯,性格内向。

  针对以上问题,我校因地制宜,以培养学生的主体性人格为目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教育工作。

  一、爱与责任——“衣带渐宽终不悔”。

  1. 动其心,爱至诚,在人文关怀中培养主体人格。

  首先,学校加强教师社会责任感教育。2005年岁末,在学校组织下,教师们冒雪走访了全镇300多户农民工家庭,切身的体验使教师们深受震撼。此外,学校通过“爱与奉献”师德教育、家访联系、建立农民工子女学生档案等活动,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

  其次,学校努力创设师生平等交流、共同进步的氛围。我们把民工子女教育纳入整个素质教育体系,在经费上一视同仁。同时,学校虽然正视学生之间的差异,但教师们心中并无歧视,而是引导他们与本地学生一起健康成长。

  第三,学校提倡教育反思,要求教师经常撰写农民工子女教育案例、随笔,通过纵向、横向比较和换位思考,不断积累经验和方法。学校还经常在班级之间、年级之间、教师之间开展友好合作、相互切磋、取长补短、相互激励的研讨活动。

  2. 束其规,促养成,在习惯培养中健全主体人格。

  我校在《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基础上,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的特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确定不同的养成教育内容和要求,制定具体、有效的实施计划。同时,我校将农民工子女的行为习惯教育落实到每一位教师,从生活行为规范、学习行为习惯、劳动行为规范、社会交往规范等方面,因材施教,提高学生的社会化水平和社会适应性。

  3. 扬其长,激自强,在活动体验中塑造主体人格。

  我校提出“只要进步,就是成功”的理念,不管学习成绩、家庭环境如何,只要努力了,进步了,学校就会及时给予肯定和激励。针对农民工子女普遍胆小、自卑的特点,教师在课外注意多亲近他们,在教育中多鼓励、少批评,充分发现、展示其闪光点并予以强化;同时结合班级活动,让他们在主动参与中体验成功的快乐。

  二、爱心辅导——“化作春泥更护花”。

  为了让“流动的花朵”健康成长,我校建立了爱心辅导员制度,关注其心理问题,使之摆脱自卑、培养健全人格。

  1. 因人而异,施教善变。近年来,我校开展了“大手拉小手”的活动,每位教师负责照顾5至6名农民工子女的学习、心理、身体、思想,通过谈心、家访、调查等方法了解其基本状况,建立农民工子女个人档案。我们注重一对一辅导,当学生受不良情绪困扰时,及时谈心、倾听,教他们学会自我调节。

  2. 以情动心,恒以导行。每个孩子都有向上的愿望,这个愿望像幼芽一样稚嫩,需要用心呵护。在爱心辅导活动中,教师像父母一样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用真情感动学生,促使学生不断完善自我。比如我们在各中队中开展了“我为伙伴找优点”活动,许多学生在活动中惊喜地发现了自身的优点,增强了学习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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