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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人论世”:语文教学的哲学错位——《囚绿记》是颂扬民族性格还是认识生命尊严
2010-04-06  2010年04月06日  来源:人民教育

  二、面向事情本身,从文本中事物的“表现”追问“表现性”。

  课文解读面临着颠覆性的改变,否则,顽固地沿着所谓“知人论世”的传统路子走下去,语文教学的“荒漠化”会愈演愈烈。我们不是说“知人论世”这种解读就一定不可使用,也不是说它根本上是错误的。但中学语文界目前这种课文解读的程序是错的,解读的思维方向是模糊的。解读应该面向事情本身,从文本事物自身的存在看其存在,所谓“目击而道存”。这就是说,沿着文中对事物存在情况的摹状,发挥读者自身的形象思维以及理性的推断能力,从事物的本相去探究事物所具有的“道”,即意义,而不是简单地以“知人论世”的模式去套读。我们这里所说的颠覆,准确地说,应该是恢复,即回到解读应有的本原状态。这是很简单的事情,只是人们被错误的东西障住了眼睛,限制了思维,因而既看不到,同时也想不到应该怎样具体操作,得不到应该获得的东西。

  下面我们就以这种新的解读方式重解《囚绿记》,看一看这样的解读会得出什么样的结果。

  应该看到,《囚绿记》写了两件事,其一是一年前在北平某公寓居住时的囚绿过程,其二是一年后在南方某地写下《囚绿记》表明自己当下的心态。在前一事情中,记载了“选择小屋”、“凭窗对语”、“异爱囚绿”、“南归释绿”四种行为“表现”,而在后一事情中则是“作记明心”,期盼“绿友”对他予以谅解,这是又一种“表现”。前边写“过去”,后边写“现在”。我们读者要从这每一个具体的“表现”里去追问这些“表现”的“表现性”是什么。很明显,我们这样整体概述文本内容,注重的是事物的具体“表现”。比如“凭窗”对语,也就是指“我”在寓所小屋内“凭窗”与窗外的“绿藤”作交流,这是一种行为摹状,它不是一种情感的简单轨迹。

  先解“选择小屋”。

  文章是这样摹状小屋的:

  高广不过一丈的小房间,砖铺的潮湿的地面,纸糊的墙壁和天花板,两扇木格子嵌玻璃的窗,窗上有很灵巧的纸卷帘,这在南方是少见的。

  窗是朝东的。北方的夏季天亮得快,早晨五点钟左右太阳便照进我的小屋,把可畏的光线射个满室,直到十一点半才退出,令人感到炎热。

  这房间靠南的墙壁上,有一个小圆窗,直径一尺左右。窗是圆的,却嵌着一块六角形的玻璃,并且左下角是打碎了,留下一个大孔隙,手可以随意伸进伸出。圆窗外面长着常春藤。当太阳照过它繁密的枝叶,透到我房里来的时候,便有一片绿影。

  这就是小屋的“表现”。从小屋这些“表现”中可以看出小屋的空间、朝向、通风、采光都有着很大的缺陷,可以说这是一个“陋室”。唯一可取的是窗含绿影,有一点儿生机。所以说,小屋虽陋但还有一点儿雅。

  而面对这样的小屋,在“选择小屋”的过程中,“我”的“表现”是这样的:在“还有几间空房子”供“我”选择的情况下,当我“瞥见”那片“绿影”时,便“毫不犹疑地决定下来”,选定了它。

  所以,从小屋的“表现”看到了小屋的性质,从“我”选择小屋的“表现”看到了“我”的个性——对“绿影”的爱。我们应该告诉学生,事物发生的地点赋予事物以某种意义。因为小屋含那一抹绿影而选择这样一个简陋的小屋,这个简陋的小屋便赋予了这种选择行为以特定的意义。前边写小屋简陋之“表现”恰恰衬托了“我”对“绿影”的爱。顺便还说一句,写公寓的伙计对“我”的“了截爽直”的“惊奇”之“表现”,也是为了衬托“我”对“绿影”的爱。

  尤其还要特别思索这一细节——圆窗“左下角”的玻璃打碎了,手可以从那里“伸进伸出”。它不但在显现小屋的破陋上有作用,还可以让读者想象它的大小,作者似不经意写上的这一笔,一下子便把全文“囚绿”的关键点了出来,并埋下伏笔。后文写“囚绿”时说“从破碎的窗口伸出手去”,把绿藤牵进小屋里来,与前边的交代形成呼应,使文章内在逻辑严密无隙。“左下角”洞洞的摹状,为“囚绿”事件的发生提供了一个客观而自然的发生条件。还有,文中那句原有“几间空房子”可供选择,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元素,都是有特殊意味的,起着强调、衬托的作用。逻辑性是艺术的一个重要因素,它给人一种必然这样而非那样合理的令人信服的解释,使文章有一种内在的连贯的制约力。解读文章,在看到其主要元素及其作用的同时,也不要忽略这些有意义的小方面。作者这种精密的写作思维,是值得读者学习借鉴的。用清人李渔《闲情偶寄》的话来说,这就叫做“密针线”。

  接下来解读“凭窗对语”。

  在这一具体的行为中,事物构成的两个主要元素“我”与“绿藤”各自的“表现”是怎样的呢?“我”以自我心理剖白的形式摹状了“我”对“绿”的渴望与热爱,并在小屋里与之“凭窗对语”:

  我疲累于灰暗的都市的天空和黄漠的平原,我怀念着绿色,如同涸辙的鱼盼等着雨水……我移徙小台子到圆窗下,让我面朝墙壁和小窗……我忘记了困倦的旅程和已往的许多不快的记忆。我望着这小圆洞,绿叶和我对语。我了解自然无声的语言,正如它了解我的语言一样。

  我快活地坐在我的窗前。度过了一个月,两个月,我留恋于这片绿色……

  我天天望着窗口常春藤的生长……

  在这里,作者有两处化用了庄子的语言和精神。其一是“涸辙的鱼”,其二是与绿叶“对语”。

  庄子“涸辙的鱼”这个典故是嘲讽不干实事而用空头许诺搪塞人。作者在这里把“涸辙的鱼”盼水化用为自己盼绿,其情溢于言表。

  而与绿叶“对语”,“我”与“自然”相知,这种与大自然的亲和相融的感觉,又使人想起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时的对话。作者在本文写与绿叶“对语”,我知自然,自然知我。当然,就包括我知道自然知我。

  不仅庄子有此思维与情感,其他如李白对坐敬亭山有诗云:“相看两不厌”,辛弃疾有词云:“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亦如是。”

  这种物我两相知,都是极言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一种美妙的想象世界。

  与“我”这种“表现”相对应,“绿藤”的“表现”又如何呢?

  它……伸开柔软的卷须,攀柱一根缘引它的绳索,或一茎枯枝……舒开折叠着的嫩叶……渐渐变青,渐渐变老……下雨的时候……婆娑的摆舞。

  这是圆窗外自然状态下的“绿藤”的“表现”,这是没有压抑、没有控扼的自由生存的状态。

  所以,我们读者把“我”怀着爱与“绿藤”两者“凭窗对语”的“表现”联系在一起的时候,读者悟到什么?——爱,带来和谐。他们真的是“相看两不厌”。

  接下来解读“异爱囚绿”。

  “异爱囚绿”,“异”,可解作分离,亦可理解异化。“异爱”,就是偏离了爱,或者说是异化变了味的爱。“异爱囚绿”,可看作是“遗爱囚绿”、“易爱囚绿”。“囚绿”,有老师说全文“归结到一个字,那就是‘爱’”,这种解读是错的。这样做,是遗弃了“爱”,是改变了“爱”,是离开了“爱”,是变了味的“爱”。

  在这一过程中,“我”的“表现”与“凭窗对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一种自私的念头触动了我。我从破碎的窗口伸出手去,把两枝浆液丰富的柔条牵进我的屋子里来,叫它伸长到我的书案上,让绿色和我更接近,更亲密。

  这时的爱发生了什么变化呢?它变成了“为我”,具有了强烈的“功利”意味,而不再是“相看两不厌”的“对语”境界。那么这种“为我”、“功利”指什么?“囚绿”,是“装饰”我的房间,“装饰”我的心情,“比喻”我的幸福,“比喻”我的年华,让“绿藤”来“为我”作“无声的歌唱”。这怎么说是爱呢?这不是地地道道的占有吗?

  在这种充满“占有欲”的囚禁之下,“绿藤”的“表现”如何呢?

  它渐渐失去了青苍的颜色,变成柔绿,变成嫩黄,枝条变成细瘦,变成娇弱,好像病了的孩子。

  “我”把“绿藤”牵进小屋这一“表现”与“绿藤”发生病变这一“表现”,两者联系在一起,那么读者从这些“表现”中看到了什么“表现性”?这就是——当“爱”异化为“自私”的占有欲时,就会构成伤害。爱,过了头就会产生悲剧。

  当然,文章更深的意涵并不止于此,让我们继续解读“绿藤”被“囚”之后的“表现”:

  每天在早晨,我起来观看这被幽囚的“绿友”时,它的尖端总朝着窗外的方向。甚至于一枚细叶,一茎卷须,都朝原来的方向。

  文章在摹状被囚的“绿藤”之“表现”时,有两个状态性副词值得重视,那就是“总”和“都”,还有时间词“每天”,这些词在修饰动词“朝”的时候,其强烈的程度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是一种有规律地整体反复出现的情形,这就更有力量地表达了“绿藤”顽强的生存性格。这个“表现”的“表现性”是——当一个顽强的生命体被不可抗拒的外力压抑或控扼时,外力只能压抑、控扼它的躯体,但不能屈服这个生命体按照自己的生存本性去生存的本性。这是本文核心价值之所在。加拿大哲学家鲁宾诺夫说:“如果运用同一证据的不同历史学家出于他们的不同观点做出了有关过去的不同描述,那么,把每一种描述都视为具有同等客观性的做法,就等于简单地宣称有可能把一种解释翻译成另一种解释。”② 这就是说,根据同一事实而由不同观点的历史学家做出的不同描述,是不能视为具有同等客观性的描述。同理,解读同一意象,理念不同的读者将其内涵做出了不同的抽象和概括,那么,他们的描述也是不能视为具有同等客观性的抽象和概括。比如我们在这里使用了“一个顽强的生命体”这样一个概念,它包括人、动物和植物,绝对不能具化为“我”以及“中华民族”。那样的话,就会大大窄化文章的意境和内涵。我们对“表现性”的追问具有形而上的品性。而所谓“民族性格”之说是不客观的。

  语文教学的根本任务之一就是培养学生这样的认识能力和概括能力。正如美国的一位艺术理论家阿恩海姆所说:“一种真正的精神文明,其聪明和智慧就应该表现在能不断地从各种具体的事件中发掘出它们的象征意义和不断地从特殊之中感受到一般的能力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赋予日常生活事件和普通的事物以尊严和意义,并为艺术能力的发展打好基础。”③ 但我们现实的语文教学,恰恰与此相悖。

  很显然,中学语文老师普遍地把“永不屈服黑暗的囚人”这句话看成“暗指作者自己”,把“绿藤”的顽强不屈看成“象征”中华民族的性格。这种认识之所以产生,其思想根源是过于看重文本某种思想意识的教育功能,也就是以《囚绿记》作者陆蠡本人的经历和“卢沟桥事变”这两个背景信息为根据,把《囚绿记》看成是英雄意识和爱国意识教育的教本。我们的语文教师,少的是审美性解读的能力,多的是强烈的功利性意识。

  正如我们观看一个小小的湖泊,“从实际功利的角度观看一个湖泊,它只不过是一个占地三亩的水池,池中隐藏着鲈鱼、水草和诸如此类的东西。但从审美的角度看,它却可以代表一切水,具有一般水具有的某些普遍性符号特征,如平静、透明、静寂等。只有当我们脱离开功利性利益时,我们才能欣赏到这些较为普遍的、具有符号意义的性质……就会在我们心中唤起一个具有更普遍意义的和更大的世界。”④

  最后再来解读“南归释绿”与“作记明心”。

  我们把大家所说“释绿”说成“南归释绿”,这种说法有何意味呢?显然,这里强调了“南归”,它是时间标志。虽然,“我”最终还是释放了“绿藤”,但“我”是在最后一刻,也就是离开北平的“临行”之际才这样做的。本来,“我”看到“绿藤”被“囚”之后,“好像病了的孩子”,内心已经有所省悟,“渐渐不能原谅我自己的过失”,但在实际行动中并没有打算改正自己错误的意思,“仍旧不放走它。”“我”释绿是有条件的。一定要让它在这个简陋的小屋中陪伴自己,直到自己离开这里,“便是它恢复自由的时候”。事实也正是这样,也就是匆忙离开北平南归的时候,“我”这才“开释了这永不屈服于黑暗的囚人”。从文本明显地可以看出,“我”把“绿藤”至少“囚”了十多天。这些“表现”的“表现性”又是什么呢?人性是复杂的,一面是天使,一面是魔鬼。正如文中所说,“魔念在我心中生长了”,这是评论这些“表现”的话语,它并不是当时心中想到的,而是一年后写记的此时对自己行为的断语。这是一种自我批判,自我反省。

  所以,“我”写下《囚绿记》。这篇记的写作,本身就是一种“表现”。它是自我暴露式的批判,是反思,甚至还有一点点忏悔。“我”在想象着有朝一日,“绿友”和“我”重逢时会不会生分呢?“他们”耳鬓厮磨了两个多月,应该说是很熟悉了,为什么还忧虑会不会“面生”呢?就是因为“我”曾经伤害过它。

  作为一种自我精神的救赎,“我”以记的形式写下这一段经历,以“我”的“丑行”与“绿藤”的“美德”对立来讴歌了生命的尊严,特别是对“绿藤”坚守自身生存的本性表达了敬仰。在这里,我们更进一步清楚地看到了这样一条规律,或者说明确了这样一种认识——在美与丑之间若有任何因果联系的话,那么,丑对美来讲则为因,美对丑来说则为果,而不会颠倒过来。大家试想一下,倘若“我”没有“囚绿”的话,那么生命之绿的韧性怎能得以表现呢?也就是在“我”这种“囚绿”的丑行中,使“我”看到了,或者发现了“绿藤”的顽强品质。“我”在自我谴责对生命的压抑过程中,借此证明了被压抑者的权利。这就是前边所说,文本是为生命的尊严作辩护,让人们认识和解释自己身边的现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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