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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城乡文化融合促进学校文化创新
2009-09-23  2009年09月23日  来源:人民教育

  编者按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悲观者见其阴面,乐观者见其阳面。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子女大量涌入城市公办中小学校,他们所带来的传统农村文化,与当地的现代城市文化必然有所差异,会产生冲突,甚至冲撞。

  针对这种现象,也产生了两种态度。一种视之为洪水猛兽,力图收紧城市的围篱以阻挡之;另一种则视之为新的契机,以两种文化的融合,作为创新学校文化的有益资源。

  在城市化的滚滚洪流之中,采取后一种态度无疑是明智的。毕竟,不同文化之间没有优劣之分,强势文化未必十全十美,弱势文化也并非一无是处。只有接纳、融合与创新,才是解决不同文化之间冲突的根本途径。

  大海之大,在于汇聚江河;文化之大,在于包容、在于和谐。

以城乡文化融合促进学校文化创新 

  1983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允许农村资金、技术与劳动力在一定程度上的流动,拉开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的序幕。二十多年来,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倍受关注的群体,其同住子女的受教育问题更是受到我国政府与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目前,我国农民工子女就学实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政策,明确规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渠道以进公办学校为主,兼以民办学校和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据2006年底的报道,在城市公办中小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占农民工子女学生总数的比例,北京市为63%,武汉市为63%,浙江省为67%,广东省为65%,江苏省为75%①。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实,城市公办学校接纳农民工子女的比例将越来越高。而农民工子女的进入必将打破城市公办学校的生源结构,呈现出城市学生与农民工子女学生杂处的局面,城市学生会打上当地城市文化的印记,而农民工子女必然会带来各地乡村的风情,当这些具有多元特质的文化相互接触时,冲突便不可避免。

  对这种冲突进行深入研究,既有利于创新学校文化,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社会意义。

  一、实质:非对抗性的现代城市文化与传统农村文化的冲突。

  文化冲突是因不同民族、社区、群体拥有不同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与行为习惯而产生的心理抵触或行为上对抗的过程,是社会冲突的一种。从时间分,有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冲突;从地域分,有本土文化与外域文化的冲突;从性质分,有对抗性文化冲突与非对抗性文化冲突等。实质上,城市公办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后新产生的文化冲突是城市现代文化与农村传统文化的冲突,是生活于现代城市文化中的人与生活于传统农村文化中的人在交往过程中产生的冲突,既是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冲突,也是城市文化与农村文化的冲突,而且这种冲突是非对抗性的。

  城市公办学校既要根据国家与社会对教育的要求,使受教育者达到基本的质量与规格,同时由于它处于城市,必然要满足城市社会这个特殊环境对教育的需求。长期以来,城市学校形成了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和城市市民期望的办学理念、管理制度、教育教学内容与方法等,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文化的发展水平,形成了城市学校特有的文化。长期生长于斯、工作学习于斯的城市公办学校教师、城里学生及其家长则是现代城市文化的传承者与维护者。

  而农民工子女学生及其家长从小在农村环境里长大,听的是乡音,说的是方言,行的是乡村礼俗。(当然,从小在城市长大的第二代、第三代农民工及其子女有着不同的经历,他们对城市的生活已经熟悉,但由于城乡二元体制、户籍制度的存在,他们还不是城里人,有人将他们归为城市“边缘人”一类,他们形成的文化既有别于城市文化,也有异于农村文化,应作专门分析。)他们对城市文化缺少了解,充满好奇;他们身上的乡村印记有时会与城市格格不入。当他们带着仰慕和忐忑不安的心情进入城市公办学校时,他们渴望了解城市,希望融入城市文化之中,但乡村的声音时常提醒着他们(有时是制度的声音),让他们小心翼翼地维护着乡村的尊严。

  于是城市学校文化未必都能为农民工子女学生及其家长所理解和接受,而农民工子女学生及其家长身上的乡土气又未必能为城市学校文化所包容,从而出现了城市学校教育与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的文化冲突、城市公办学校教师与农民工子女学生及家长的文化冲突、城市学生与农民工子女学生的文化冲突、城市学生家长与农民工子女学生家长的文化冲突,等等。

  由于独特的聚落方式,城市成为文化的大熔炉,使城市文化能融百家之长,并快速地推陈出新,从而造就了其文化上的优势与强势,而相对封闭、隔离与变化缓慢的农村文化则显得保守与落后。这就必然导致两种文化冲突上的不平衡,现代城市文化俨然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文化,而农村文化则成为处于弱势地位的亚文化;同时,相对于现代城市文化而言,农民工子女带来的农村文化是一种外来文化,而且是一种相对弱势的外来文化,这种文化往往容易被本地文化同化,即使能浸入本地文化也往往是缓慢的。

  尽管如此,现代城市文化和传统农村文化毕竟都统一于中华文化的整体,其内在的精神理念与核心价值并没有根本的对立,它们之间的冲突不会以一种文化消灭另一种文化作为最后的归宿,而是通过相互尊重、相互认同和相互适应,最终达到相互交融的局面。因此,这种冲突总体上是非对抗性的。

  二、机制:互不包容的城乡文化相互抵触和对抗的过程。

  有专家认为,文化冲突是经过不同质的多元文化的交汇与碰撞、产生文化危机,经过文化反思和批判后,达到文化创新与整合的过程。以文化差异为起点,以文化创新与整合为终点,以交汇碰撞、文化危机和文化反思批判为中介环节②。我们认为,不同质的具有差异的文化是前提,但只是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差异并不一定导致冲突,只有当差异性的文化相互交汇且相互阻抗时,才构成冲突;其次文化冲突只有经过反思与批判并进行了一定的扬弃后,才会产生新文化或文化整合。

  其实,冲突与和谐相对。我们知道,抵触、相互矛盾、不协调谓之冲突;“和”本义是指乐声的调和,“谐”则是协调、配合得当的意思,“和谐”就是指协调,配合得当。同时,冲突的极端形式是灾难。因此,如果将和谐与灾难两个元素引入,则将文化冲突的产生机制绘制成如下图形,这样对文化冲突机制的解释将更为完整,对和谐校园的构建也有现实指导意义。

  本机制以文化差异为前提,以促进和谐为最终追求。公办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后的文化差异主要体现为现代城市文化与传统农村文化的差异,具体反映为城市公办学校的教师文化与农民工子女学生及其家长文化之间的差异,城市学生文化与农民工子女学生文化之间的差异,城市学生家长文化与农民工子女学生家长文化之间的差异。这些差异有大有小,有的涉及价值观与理念,有的涉及行为规范与制度,有的涉及言语与行为习惯,等等。

  有差异的城乡文化通过主体间的相互接触,促使各主体对相互间的文化进行沟通、了解和理解,并形成接纳或拒绝的态度。

  如果学校在办学理念、管理制度等方面已经体现了民主、公正、平等的精神,并将“兼容并包”、尊重差异等思想融入师生内心,则师生和家长会对城乡文化差异采取包容的态度,城乡文化就可以和睦相处或者相融,相互取长补短或相互促进,将学校建成“和而不同”的和谐校园;如果学校还没有作好相应的准备,师生与家长对农村文化不能包容,就有可能使城乡文化相互抵触和对抗,从而产生文化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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