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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智慧
2009-09-28  2009年09月28日  来源:人民教育

  这首短诗,明显地具有空间观念的美学意味。“荒野向坛子涌起,/匍匐在四周不再荒凉。”这个事件的前提条件是“坛子”——被叙述的对象或者主体,是位于一个特定的空间——“田纳西的山顶”。只有在这一定的空间,即一定的地点前提下,叙述行为才得以完善地进行,叙事作品才得以完善地构成。事件发生的地点“田纳西的山顶”以及四周“凌乱的荒野”是由于“坛子”的存在,它们才成为一个叙事的“空间”。而“坛子”只有放在“山顶”,这只“灰色无轴的坛子”,虽然“不曾产生过鸟雀和树丛”,但它却“与田纳西别的事物都不一样”,成为人们特别关注的对象,它“君临四界”。在这里,“山顶”作为地点不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事件发生地,更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它托起了“坛子”,赋予“坛子”以神圣的“地位”,从而使“坛子”承担起重新创造空间秩序的使命,创造一种隐秘。“坛子”作为中心,在“山顶”组织起一个新的“自然王国”。设想,倘使“坛子”被扔在垃圾箱旁,哪有什么诗意,又有谁会注意它呢?

  由此,我们可以体会到“叙事”的“空间”元素的意义。“空间”——作为事物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决定和显示事物性质的性质,也就是说存在于这一个“空间”的事物因“这一个”空间的性质而是某种事物。因此,作为有智慧的语文教师,就应当或者说善于从“这一个”空间的性质体验出发,引导学生去解读和品味事物的性质。

  比如教材中选入王实甫的《长亭送别》一文,课后的《研讨与练习》就不妨设计这样的研讨:王实甫创作《西厢记》,为什么将张生与莺莺的饯别安排在“长亭”而不是寺中呢?“长亭”这一个“空间”元素具有什么意味呢?——这是一个从事情发展的构成元素独有的性质去解读文本的关键问题。

  张生与莺莺的分手地点设在“长亭”,除了我们尽可能想象的其他审美意义外,至少还可以在审美解读中如此这般作情感性沉浸品味:“长亭”对应的是“短亭”。古人在道旁设亭为站便于人们歇脚。五里一亭为“短亭”,十里一亭为“长亭”。“长亭”所具有的性质就是距行旅的始点为“十里”。当然,我们不能机械地理解为一定是物理的“十里”,“十”是指多的意思。在“长亭”饯别,那就意味着“送”的路“长”。在这样一个空间演进中,体现出来的是“情长”。在普救寺饯别,至多送到庙门,虽不能说这样就没有感情,但它没有“路送”的“情趣”——“马儿迍迍的行,车儿快快的随”,张生骑着马儿在前边慢慢地走,他的内心世界里是想让这相送的过程长些再长些,别离的时刻再慢一点儿到来。而莺莺的内心则生怕最后的相聚时刻里离张生远了,她要与自己心爱的人儿靠近一些再近一些。前行的依恋着后面的,后面的不舍前行的。“长亭”送别,就意味这样的情景“拍拖”了“十里”。“遥望十里长亭,减了玉肌”,这“十里”的“路”是多么熬人哪!尤其是别后莺莺回寺,“哭啼啼独自归”,“夕阳古道无人语”。作为读者在咀嚼这些唱词的时候,要把它与“十里”归路联系起来,离忧别绪情何以堪。很显然,如果没有这种空间联想的能力,就把这“十里长亭”的美学意味全糟蹋了。

  在过程的解读中,还要关注事物运动的“时间”意义。往往,人们过于抽象而简单地看待“时间”元素。所谓“何时”(when)与其他元素“何地”(where)、何人(who)、何事(what)、何因(why)简称“五W”。这种简括是极不严谨的。比如所谓的“何时”(when)这个简称就是模糊的,它不能作为叙事要素的名称。因为它不能明确地表明事情“发生”时间及事情的“运动”时间,也就是说它不能表明事情的即时性及绵延性。英文“when”的本意是“当……时候”,显然这是时间的“到时”,只能说明事物动的即时性,是时间的此在时。而作为叙事的时间元素概念,它强调的是“过程”性的时间概念,这个“过程”性时间中包含着事情发生的“全部”时间概念,它是在一个时间阶段中“发生”到“结束”的“全部”时间概念,既包含时间过程中某一时刻的“到时”,也包含事情“运动”的长度或距离。也就是说,叙事的时间元素有“此在时”意义及“演变时”意义。比如苏轼《赤壁赋》,开始写乘小舟游于绝壁之下,当时是“月出东山之上”,这是以物喻时;而他们对饮、对歌、醉卧后醒来时,是“东方既白”。“月出东山之上”、“东方既白”这是两个笼统的大概的“此在”时意味,也就是说苏轼等人是在月初升的时候开始游玩歌饮,在天刚亮的时候醒来。把这两个大概的“此在”时连起来看,这就是他们在船上歌饮及酣睡的时间长度,大概说就是一宿吧。那么这个“长度”有何意味呢?俗话说,“话不投机半句多”、“酒逢知己千杯少”。那么这一主一客,在船上折腾了一整夜,从这时间的长度我们可以再去想象文中那些没有写出来的欢时高歌,悲时长叹,盘杯狼藉的细节。

  同样,人们在解读《郑伯克段于鄢》的时候,传统说法都是郑伯虚伪、狡猾,没有兄弟情。但是,若从时间元素去分析这篇文章就会得出另一种结论。郑伯克段是鲁隐公元年的事,这时郑庄公已即位22年,也就是说郑庄公对自己的政治对手,对危及自己政权的敌人容忍了22年。如果说段不是他的弟弟,他能容忍这么久吗?22年的时间长度里,显然有兄弟因素的干扰使他不能采取极端的手段镇压之。通过对时间元素的分析,我们看出郑庄公还是有兄弟情的。

  当然,在过程的解读中,最重要的是关注被叙述对象的活动,尤其是活动的细节。作为实践性解读的本质,并不仅仅在于知道文本记录了什么。“借助于理解,我们可以了解某些事件的特殊进程是如何可能像它显示出来的那样得以展开的”,从而为自己的生存实践提供有意义的借鉴。

  比如解读《伟大的悲剧》,从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智慧讲我会引导学生思考这样的问题:斯科特等人为什么迟于阿蒙森一个月抵达南极极点,为什么他们遭到全军覆没的厄运,即事情为何是这样“得以展开的”?这是实践性语文课的重要思维。

  除了“不可战胜的厄运”这些客观性的原因外,很显然,斯科特等人的失败也有他们主观上的原因。茨威格虽然没有过多地批评这些死去的英雄,但文章已经透露出一定的信息。作为有实践智慧的解读,不仅仅要知道文章记载了什么事情,更重要的是要理解事情中的内蕴,以汲取相关的精神、经验和教训。我们就以文本所提供的信息为基础,把阿蒙森和斯科特两者之间南极行作一比较分析。在距南极极点两天行程的阿蒙森营地,斯科特他们看到滑雪杆、滑雪板和狗留下的痕迹。这就是说阿蒙森他们的装备中有狗和滑雪用具。狗显然是拖拉食物或其他用品的,这要比斯科特等人的马好用。实践证明阿蒙森用于作脚力的狗到达了南极极点。而斯科特等人使用的马,大概是因为难于适应恶劣的环境不能充当脚力而被杀掉,所以文中有“屠宰场营地”。由于他们失去了脚力,并且没有轻便的滑雪用具,这就必然拖延他们的行进日期,大大损耗了他们的体力,文中甚至记载了他们晚上宿营时都没有力气脱掉冻硬了的靴子。可以设想,遭遇南极恶劣的气候与拖延日期不无关系。

  在每个贮藏点准备的燃料和食物严重匮乏。携带的用品总量与他们消耗的时间长度不成比例。如果每一个贮藏点的物品充足一些,那么在3月21日~29日被暴风雪困于某贮藏点也许不至于冻饿而死。茨威格在文中曾四次提到食物与燃料的不足:“食物的定量愈来愈少,一天只能吃一顿热餐,由于热量不够,他们的身体已变得非常虚弱”。“贮藏点带来的是新的痛苦和失望。储存在这里的煤油太少了”,“那里储存的燃料又是非常之少”,“只留下极少的煤油,即热能”。茨威格称斯科特等人是“鲁莽大胆”的探险者。

  当然,不容置疑,解读《伟大的悲剧》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斯科特等人终于登上了南极极点的行动。应该认识斯科特登陆南极极点全部行动中所体现的意义是什么。从文本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斯科特等人是怀着“怏怏不乐”的郁闷心情抵达南极极点的,而不是原来设想的那样“欢呼着冲向那里”,他们失去了“首批”登极的荣誉。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忠实”地接受了“首批”登极的挪威人阿蒙森的委托,为阿蒙森作为“首批”登极点的人作证,并把致挪威哈康国王的信捎到挪威,尽管这一任务因罹难而没有实现。这个事情得以这样展开的原因是什么?为人类探索未知这是科学探险先驱的共同责任和目的,斯科特作为第二批登陆者并接受第一批的委托,这就构成了一种伟大的接力行动。他放弃了对竞争者的嫉妒,以科学人所具有的“诚实”品质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这本身就构成一种象征——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这是斯科特登陆南极极点的行动所表现出来的独特意味。

  (原载《人民教育》2008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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