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人民教育杂志  
您的位置:首页 > 管理 > 正文
政府的责任与社会的理念
2009-09-24  2009年09月24日  来源:人民教育

政府的责任与社会的理念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两个关键问题

  改革开放30年来,如果我们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参照系回溯教育发展进程的话,会发现很多值得我们引为鉴戒的东西。是什么扩大了义务教育不均衡的状况,加大了校际之间的差距?如果说学校的两极分化使“择校乱收费”滋生壮大只是表象,那么本质是什么?为什么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已将近两年时间,在许多地方实施起来仍然步履迟缓?

  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促进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各级政府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不可推卸的职责

  曾几何时,以打造重点、优质、示范学校作为政府的“政绩”,超度加大对于部分重点学校的集中投入成了一种风气:在教育“市场化”的口号下,不惜动用上亿元以至几亿元地方财政资金打造一些“巨无霸”式的超大规模中小学校,占地动辄百亩、几百亩甚至上千亩,学生几千人甚至近万人;建设豪华甚至超豪华的教学设施,修一个超大型校门就花几百万;也出现了一些“航空母校”,把许多“薄弱校”翻牌作为“分校”……当一些学校超大、超常发展之时,许多学校嗷嗷待哺却得不到支持而变成了“薄弱校”。随着中小学入学人数逐年下降(由于基本国策起了作用,出生率下降;除了少数年份一些地方会略有回升外,总体下降成为趋势),一些“薄弱校”已呈自行消亡之势。教育资源配置极度不均衡的状况加大了学校之间的差距;当学校被分为“优质资源”和“非优质资源”,同时又对于“优质资源”校政策倾斜时,不均衡的状况进一步扩大了。学校的两极分化使“择校乱收费”现象滋生蔓延。把纳税人的钱集中为一部分群体服务(享受“优质教育资源”)而不是全民共享“改革成果”,既牺牲了教育公平,也损害了社会正义。

  在经济转轨时,把不应该转向市场的公共利益转向了市场,把公益事业市场化,把教育产业化,对于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义务教育)等公共利益的侵害是极大的,还把本该由国家保障的公益事业的支付转嫁到已经纳税的公民身上。在此过程中,还使标着“体制改革”名义的那些学校得到了“化公为私”的利益,有的利润还是惊人的!一些人以敏锐的利润嗅觉潜伏在我们的学校教育(也包括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周围,你只要开一个口子,就会涌出一条利益链。“奥数经济”、“公(共)英(语)经济”、“考级经济”(为了获得特长生证书)、“补习经济”(上校内外各种补习班和重点校办的“综合班”)盛行不衰。为这些“利益链”的利润(许多是暴利)埋单的,正是那些不停地抱怨“上学贵、上学难”、“高收费、乱收费”的家长们。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不论对入小学还是“小升初”),在我们对入学办法开口子时,一定是伴有“收费”(有人称作“择校费”)和“考试”的——不过考试名称换了“测试”、“面试”、“考查”而已。我们开的口子在中饱了那些致力于开发“升学经济”的人的私囊的同时,也就葬送了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原则,使它形同废纸一张!每当新学期开学,交通堵塞得一塌糊涂,就是“就近”的真实写照;每当“小升初”家长领着孩子一所学校一所学校地为“小升初”去赶考时,就是对于“免试”的极大讽刺!

  “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只有四个字,何其简单乃尔!真要落实,其实并不复杂,只需要我们的行政部门把中小学校从硬件(教学设施等)到软件(师资与管理)以及生源搞均衡就可以了,也就真正实现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去,政策倾斜保证了“好生源”集中在重点校;今天,我们要做的是规范“小升初”的入学办法,保证生源的均衡。为了教育公平,均衡生源的前提是学校均衡,学校均衡的关键是教师均衡,教师均衡的关键是教师待遇的均衡。这就回到了我们多次提到的教育均衡发展的“路线图”——“免试,就近”是一个系统工程。

  一些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除了来源于“政绩冲动”外,还有其自身利益的内驱力。一些地方把那些凭借大投入搞起来又不断锦上添花的重点校,当作自己的“后花园”——要关照哪个家长的孩子进去是一张“条子”的事。那些学校因做了政府的“代理人”,其“受益”是多方面的自不待言。2008年4月,广东省深圳市叫停金融高管子女中考加分规定是一个典型事例。政府为了“留住人才”的局部利益而侵害了公共利益,自2004年起为金融高管子女中考加分。这种做法有违教育公平和国家现行教育政策,教育部责成深圳市予以调查和纠正。与此同时,教育部要求各地全面清理和规范中考招生中随意加分的违规做法,以确保广大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随着广大公民保障切身利益的意识与法制观念的增强,对于子女入学的公正公平的诉求日益强烈。在这种情势下,政策如果向一部分“群体”(往往是可以写条子和付高费的“权贵”群体)倾斜的话,一定会激起公众及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应。最近,在“小升初”中推出的对一些“推荐生”优先派位的措施出台后,媒体的调查表明,84%的接受调查人持反对态度。可见,只要我们没有在义务教育均衡上做好文章,推出的“小升初”举措只是有利于一部分“群体”而不是面向“每一个公民”的子女时,“小升初”就难得消停。真正实行“免试,就近”、彻底遏制“择校乱收费”,根本在于义务教育的均衡;不在均衡上抓住时机做足功课的话,任什么花样翻新也会按下葫芦浮起瓢,不能解决“小升初”的乱相。只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才能解决教育公平从而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才能遏制乃至终止当前城市里老百姓最不满意的“择校乱收费”问题,才能真正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使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才能使基础教育走上素质教育的康庄大道,才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依法执政与依法治教是一致的。认真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叫停“重点校”、“重点班”,叫停“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体制改革校”,是要触及一些人的既得利益的。关键是政府的屁股一定要坐在公共利益上,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坚持教育公平与社会正义,不能充当维护“违背公众利益群体”的利益的角色,也不应延误时间,一年两年三年地拖下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是对政府公信力的考验,抓住时机解决好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问题,也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不能年复一年在解决“小升初”等义务教育均衡问题上令群众失望。我们的孩子成长得可快呢!今天上四年级的孩子,一晃眼可就“小升初”了,今天上初一的孩子,一晃眼可就该中考啦!

【字体:】【打印】【发表评论】【推荐{ 编辑:程荣}
2010高考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