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权与育人模式改革 “为什么我们的学校培养不出杰出人才?” 一个“钱学森之问”,引发了千百万人的深思。其实,单纯靠我们学校,是很难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的。因为,杰出人才的培养并不完全是在学校里完成的。 但是,我们又不得不承认,教育于此肩负着很大的责任。 在企业里,管理者是很讲究流程的。他们认为,如果产品有问题,首先要审视的就是流程。因为,流程决定结果。 可是,看一看我们的学校教育,一方面,我们对令人兴奋的结果充满期待;另一方面,我们压根儿就没有想过改变一如既往的培养过程。 杰出人才也好,创新人才也罢,都不是凭空产生的,他们的成长需要土壤、水分、肥料和阳光。也就是说,要有杰出人才和创新人才的育人模式。 看一看我们的中小学教育吧,泱泱大中国,960万平方公里,两亿多中小学生,我们在一个学制、一个课程、一种评价模式、一个高考制度下齐步迈进。我们希望达到的目标与我们实际采取的措施虽不能说是南辕北辙,但起码也是相去甚远。用“一刀切”的思维方式办学,以相同的育人模式管理学校,教育永远难以面对“钱学森之问”。 教育部有关领导同志曾在多个场合中提出,高中教育改革的方向就是多样化、高水平、充满活力,要强调内涵发展。改革不能倒退,不能回到计划经济体制,也不能简单地用解决义务教育的方法解决高中问题。2009年10月,教育部召开的全国课程改革经验交流会上,也明确了向基层学校下放课程管理权的指导思想,而且明确提出,这次放权不是从中央放到地方,而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直接放权给学校。 真是令人喜出望外! 如果我们真正能够给中小学松绑,那就需要在人事制度、财务制度方面将《教育法》规定的权利归还给他们。《教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中小学的九项权利,其中第(六)款规定了学校“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第(七)款规定了学校“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的权利。而这些权利不仅早就不在学校,就连教育行政部门都对此沾不到边了,权利早已被政府的其他强势部门所掠夺。 如果要让中小学确实能百花齐放,就必须在学制、课程、教材、评价和考试制度等方面允许其进行综合教育改革实验,造就多元化、多样性的教育生态。 2010年,谁能将这些声音变成现实?谁能将办学自主权赋予学校?我们期待着有胸怀、有境界、有使命感与责任感、代表着一个新时代的教育改革家的出现。 |